(1)受理时间:每月第二周(周一至周五接受学生申请)
(2)学生须准备的材料: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补发学生证申请表》、情况说明书、小一寸相片一张、3元工本费。
(3)学生本人把所有材料交至系办公室审批(辅导员、系主任签字),把系审批通过的材料送外语系教务老师处,并领取缴费单,到财务部缴费(工本费3元),将红色收款单交回教务老师。
(4)外语系教务老师汇总名单,于每月第三周周三送交教务部教务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7室/东莞校区实验2号楼204室);
(5)教务部受理、制作证件。
(6)外语系凭缴费名单(加盖公章)向教务处领取学生证(每月第四周)。
(7)学生本人凭有效证件到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证(次月第一周),流程结束。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补发学生证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