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关于通报批评谢昌日等19名同学违反考勤条例的通知
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
截至第8周(2018年4月30日),根据考勤记录,发现以下学生出现旷课、迟到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考勤与请假的相关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给予处分。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 迟到累计4次以上学生名单:
15级英语专业:曾嘉诚 巫倩瑜
16级商务英语专业:邓思玉 邓 颖 林伟珍 吴家鸿 郑一煌
蔡彬彬 刘 平 陈咏怡 梁洁梅 杨林玲
二、 旷课累计6学时至9学时学生名单:
15级英语专业:刘翠怡 唐 琳
15级商务英语专业:黎俊业 陈溢南
17级英语专业:张淇葳
三、 旷课累计10学时至20学时学生名单(将上报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15英语专业: 谢昌日 黄 韵
对以上通报批评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诉。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