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批评司徒宝琳等13名同学及班级违反学院相关条例的通知
各年级、各专业、各班级:
截至第13周(2018年5月31日),发现以下班级和学生违反学院相关条例。为严肃院风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考勤与请假的相关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班级、学生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给予处分。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班级、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秩序和纪律。其他班级及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一、 迟到、旷课累计4次及以上学生名单:
15级商务英语专业: 黄一鸣 蓝 涛 彭思琦
二、 旷课累计6学时至9学时学生名单:
15级商务英语专业:邓晖阳
16级英语专业:庄伟忠 杨楚薇
17级英语专业:吴海琳
17级西班牙语专业:刘君萃
三、 旷课累计10学时至20学时学生名单(将上报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15英语专业: 李逸佳
16英语专业: 司徒宝琳
17英语专业: 张哲炜
四、 找人代课学生名单:
15级商务英语:杨丹娜 严思琪
五、 私自组织集体出游班级名单:
16级商务英语B班
对以上通报批评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实名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