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新华学院关于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由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企业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决定,拟推选以下10名同学获得企业助学金,公示名单如下:
20022006
20021287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8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9-82676832(赵老师)
联系地址:格物楼2B104
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