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系全体学生: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经学生申请、年级评审小组初评、系评审小组审核评选,我系奖学金初审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等奖
12级(9人):
冯晓雯 何 欢 谢丽珠 许丽珊 雷安淇 叶慧文 詹树娜 黄嘉婉
洪玉婷
13级(11人):
李 烨 何翠欣 李敏贤 欧诗妍 郭海怡 吴瑞芬 马带娣 许雪梅 王怡丹 郭婷婷 林子贤
14级(6人)
邓丽婷 尹芷晴 刘付琳 罗华登 杨艳琼 张晓雪(D班)
二等奖
12级(17人)
曾佳琳 赖胜莲 邹 裕 陈清娇 何雪雁 陆惠斯 马茗珊 黄敏灵
谢妙育 汪丽芬 林丹娜 卢晓玲 彭铃璇 郭嘉欣 唐家敏 周燕婷
曾家欢
13级(20人)
郑丽丽 林彩云 唐运红 周念慈 庾思敏 许婷婷 余 颖 郭咏婷
吴 嘉 黄财芳 甘颖欣 雷 芬 李雯怡 阮诗琪 翁彩旋 姚 琳
张思思 蒋耀峰 陈瑞婷 王夏婷
14级(28人)
张晓雪(E班) 陈钇汛 曾望婷 陆晓莹 方文莉 刘竹芸 宋莉萱
高旭娜 张绿茵 卢月赛 罗淑辉 梁巧宜 叶翠盈 李楚怡 黄 丹
王穗琪 林梓晴 仇诗婷 杨晓君 温晓怡 周海玉 黄燕琪 何敏惠
洪仕鸿 黄育娜 李佳婷 卜敏倪 张晓阳
三等奖
12级(19人)
冯 柯 何 琳 李美蔚 陈晓婷 郑晶莹 叶慧仪 林珊珊 吴 惠
秦晓程 张瀚丹 黎晓晴 王晓霞 丘玉婷 李思岚 周佩珊 李 敏
何倩华 林飞雪 朱美霞
13级(28人)
陈丹妮 杨键生 梁卿君 李汉慧 陈 琪 凌凤梅 梁雯雯 王美玲
傅美彩 黄志雅 黄佳怡 许燕超 梁 芸 陈珊洁 赖浩明 李玲灵
何琳琳 吴丹红 凌颖琳 梁敏怡 黄思惠 彭文慧 郑暄子 陈晓菊
曾梦莹 黄 菲 黄海文 徐晓君
14级(30人)
黄莹莹 曾 珊 郑慧凌 梁 敏 张翠娜 李 燕 黎韵瑶 曾佩雯
赵文琦 梁诗韵 邓艳媚 陈子金 谭路娇 康 宇 刘诗琪 苏燕思
刘小敏 董蕾雨 梁小洋 邱诗芃 吴 欣 陈燕莲 吴家欣 陈绮欣
杨溪鸿 列嘉敏 张 洁 陈佩妍 王橘洲 张晓彤
公示时间从201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共计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直接向外国语言文学系办公室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外国语言文学系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