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推动学院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增强师生体质,提高我院体育运动水平,提升学院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学院2013年体育运动会将于11月23日在东莞校区举行。现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年体育运动会组织领导机构名单》和《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部门认真组织,动员各系学生积极参赛,并按学院要求做好赛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年体育运动会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2. 201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2013年11月6日
附件1: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年体育运动会
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总顾问:王庭槐 刘美南
大会组委会
主 任:蓝永金
副主任:杨卫华 陈荣冠 李沐林 李中生 江 沛 黄志男
许振刚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艮平 叶启绩 伍新文 刘琰琳
李伟林 杨 帆 张华英 陈仲凯 林伯铭 林秋贵
简庚荣
技术顾问:曹策礼
仲裁委员会
主 任:蓝永金 许振刚
委 员:王 阳
大会办事机构
宣传组:负责运动会的前期和中期的宣传、现场广播、啦啦队等。由东莞校区党政办、团工委具体负责。
组 长:简庚荣
副组长:刘丽芳 肖 晶 余醒雅
组 员:刘 英 代 亮 伍波涛
竞赛组:负责比赛组织、成绩登录、总分计算、裁判等。由体育教研室负责。
参加运动会的学生和比赛报名工作由东莞校区学生工作综合办公室和体育教研室共同负责。
组 长:许振刚
副组长:王 阳
组 员:体育教研室全体教师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医疗、保卫、交通、场地、采购等事宜。由东莞校区后勤与保卫办、校区规划建设办、东莞校区校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组 长:杨 帆
副组长:陈玉洲 谢凯忠 李金祥
组 员:廖石明 萧映华
开幕式组织组:负责参加开幕式各方阵人员的组织与安排。由东莞校区学生工作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体育教研室组织排练。
组 长:许振刚
副组长:徐传超 王 阳 于克巍
组 员:体育教研室全体教师及各系辅导员
财务与奖品组:负责财务支出的各项事宜及奖品发放。由东莞校区财务工作办公室负责。
组 长:张华英
副组长:陈培鑫
组 员:黄荣芳 萧绮君
网络中心组:负责开幕式及比赛期间音乐调试、播放等。
组 长:李伟林
组 员:陈 润 叶本青
附件2:
201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运动会
竞 赛 规 程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2013年11月23日,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东莞校区田径场
二、参加单位
中国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法律学系、管理学系、信息科学系、经济与贸易系、公共管理学系、艺术设计学系、财务与会计系,广州校区的4个系(药学系、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资源与城乡规划系)可组合成一个单位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共6项)
100米、800米、跳远、跳高、铅球、跳绳。
(二)女子组(共6项)
100米、800米、跳远、跳高、铅球、跳绳。
(三)团体组(共2项)
10×70米迎面接力跑、拔河,均为男女混合组队。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正式录取、目前仍然在籍就读的学生(以本学期注册为准),身体健康良好。
(二)如参赛运动员有哮喘、心脏病等既往病史或身体不易进行剧烈运动等情况,不能报名参赛男、女800米跑。
(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具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可报名参赛。若无具备,则由各参赛单位自行为参赛人员购买办理。
五、竞赛办法
(一)田径项目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0-2011年田径竞赛规则》,其他项目按有关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凭本人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进场,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比赛号码由大会统一编发。
(四)竞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按规则规定决定赛次。
(五)参赛运动员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不得冒名顶替,也不得违反规定超项比赛。如有违纪,则取消其比赛资格,在大会上公布并全院通报批评,按违纪每人次在该单位团体总分中扣10分。报名人数超过或兼项超过规定项数者,从报名表末尾去掉超过的人或项目,不再征求报名单位的意见。
(六)报名确认后,运动员如无故弃权,将取消其当前比赛资格和该项目原有成绩。
(七)附则
1.进行100米预赛(注:如报名少于8人或等于8人只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进入决赛;800米进行预决赛,按成绩录取前8名。
2.田赛项目进行预赛(3轮),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3轮)。
3.各团体比赛项目,如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足比赛人数要求,视为放弃参赛;如竞赛当天参赛单位参赛人数不足比赛人数要求,取消比赛资格。
六、计分办法
(一)单项前八名计分为9、7、6、5、4、3、2、1分。(100米跑录取前六名计分为9、7、6、5、4、3分)
(二)团体比赛项目前六名计分为18、14、12、10、8、6分。
(三)各单项、团体赛项目中成绩并列者按该名次及相关下一名次的分数取平均分,无下一名次。最后名次并列者,按该名次的分数取平均分。
(四)各参赛单位按在各单项和团体组中得分之和,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如总分相等则以冠军数名次前列,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各单项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分别颁发成绩证书,并予以奖励。
(二)各团体比赛项目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锦旗,前6名予以奖励。
(三)获得团体总分前6名的参赛单位,颁发锦旗及奖励。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各评选出3个单位并颁发锦旗。
八、报名方法
(一)男、女各单项每个参赛单位限报人数3人,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团体组除外)。
(二)10×70米迎面接力跑团体赛中,各单位参赛运动员为10人(5男5女),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2人,候补2人,男女各1人;拔河项目中,各参赛单位参赛人数为15人(7男8女),每个参赛单位限报17人,候补2人,男女各1人。
(三)报名日期、地点与要求
报名必须使用大会统一的报名表格,赛前大会将指定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各参赛单位(报名表也可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网站下载http://xh.sysu.edu.cn/web2011/index_2011.asp),各参赛单位负责人组织所有参赛的学生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检查,确定报名信息完整无误,于11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表一并上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到zdxhsports2013@163.com,纸质版(由各系领队签名)送交体育教研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方式:王老师 电话:18002798227,邮箱:zdxhsports2013@163.com
九、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选派领队一名(由各系自行推荐人员),全面负责运动员报名、赛前开幕式筹备、技术会议和与大会承办单位沟通、传达竞赛信息等各项工作。
(二)教学十一周召开领队会议,裁判长宣布竞赛有关事宜,确认运动员名单,并领取比赛秩序册,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教学十二周内在田径场进行开幕式彩排,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集合(田径场主席台前)。
(四)电子版秩序册将于教学十二周前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网站发布(http://xh.sysu.edu.cn/web2011/index_2011.asp),请各单位领队认真核对。
(五)领队会议、开幕式彩排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仲裁人员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运动委员会选派,裁判员由体育教研室选派教师和招募学生助理担任。
(七)大会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由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体育教研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