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委会讨论,拟将刘家华等3名同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现对刘家华等3名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如对刘家华等3名同志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事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进行实名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杨 玲,联系电话:0769-82676832)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外国语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2024年5月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docx